港大法律學院半世紀——香港第一所法學院(1969–至今)
香港大學(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U)綜合信息數據庫 · 01 學術模塊 本文梳理港大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由「一個系」到「一所學院」的半世紀沿革。學科強項深探見 deepdive-law.md;學院/學系總覽見 faculties.md;涉法律學院前院長的校政爭議(各方並置、不裁定)屬野史區,見
../13-governance-and-reform/pro-vice-chancellor-2015.md。本館 00–12 參考區據實記真名,不標可信度徽章。
一、緣起:為何香港需要本地法學院
在 1969 年之前,香港沒有本地法學院——有志習法者須遠赴英國等地深造,法律教育與執業資格高度依賴海外。港大法律學系的設立,正是為了改變這一格局。
據 Wikipedia 整理※,港大法學院的設立目標有三:
- 增加本地律師供給——緩解法律人才不足;
- 以香港法(而非僅英國法)訓練律師——使法律教育貼合本地實踐;
- 讓正規法律教育「在本地可得」——學生無須出洋即可受訓。
二、升格三部曲:系 → 學院(School)→ 獨立學院(Faculty)
| 年份 | 里程碑 |
|---|---|
| 1969 | 在社會科學學院下設立法律學系(Department of Law);起步僅 3 名教師、40 名學生,開辦三年制 LLB |
| 1972 | 增設一年製法律專業證書(PCLL,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執業前的專業訓練 |
| 1978 | 升格為法律學院(School of Law) |
| 1984 | 成為獨立的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 |
據官方頁※,港大法律學院的 LLB 與 PCLL 是香港首批獲認可、可據以申請在港執業的本地大學學歷——這把「本地培養、本地執業」的鏈條徹底打通。
三、課程譜系的擴張
港大法律學院的課程,由最初的 LLB / PCLL 逐步擴展為完整的法學教育體系:
- 據官方頁※,法學碩士(LLM) 課程自 1989 年起開辦;
- 據官方頁※,法律博士級專業學位 JD(Juris Doctor) 於 2009 年引入;
- 據官方頁※,其普通法碩士(Master of Common Law) 自 1997 年起,已為逾 350 名內地法官與政府官員提供普通法訓練——這是港大法律學院連接兩地法律體系的獨特角色(對照內地生與兩地議題,見
../16-mainland-students/welcome.md)。
四、今日規模與「五十週年」
- 據官方頁※,由 1969 年的一個教學系,發展到今天約 2,500 名學生、80 餘名全職教研人員(來自約 17 個法域)的學院。
- 據港大 2019 年新聞稿※,港大法律學院於 2019 年迎來創立五十週年,並以「HKU Law at 50」系列活動(含面向公眾的導覽)紀念半世紀曆程。
查無 / 待核
- 1978 / 1984 兩次升格的官方日期:官方歷史頁着墨於 1969 起步與課程譜系;「1978 School / 1984 Faculty」據 Wikipedia 整理,確切日期需查港大檔案。
- 創系關鍵人物:本篇據官方頁記述機構沿革;創系教師與首任系主任姓名需查院史專著(HKU Press《A Special Standing in the World》)。
- 學生與教員的逐年數字:官方頁作現狀概述;歷年數據需查港大年報。
五、「香港第一所法學院」意味着什麼
把港大法律學院稱作「香港第一所法學院」,不只是時間先後的排序,而牽涉香港法律職業與法治結構的一段實質性轉變,值得展開。
在 1969 年之前,香港的律師與大律師幾乎全部經由海外(主要是英國)的法律教育與專業訓練取得資格。這意味着兩件事:其一,法律是一個高度依賴海外、門檻極高的行業,只有負擔得起出洋者才有機會進入;其二,本地培養的法律人才稀缺,難以滿足一個快速城市化、商業化的香港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港大法律學系的設立,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一格局——它讓「在本地受訓、在本地執業」成為可能,把法律教育從「精英的出洋特權」轉化為「本地可得的專業路徑」。
更深一層,港大法學院從一開始就強調以香港法(而非僅英國法)訓練律師。這看似技術性的取向,實則意義重大:它意味着香港的法律人才開始系統地研究、教授並發展本地的判例與立法,而非只套用英國成例。這為香港日後形成相對成熟、相對獨立的普通法體系,以及 1997 年後「一國兩制」下香港法律制度的延續,儲備了本地的人才與學術根基。從這個角度看,港大法學院的「第一」,是香港法治本地化進程的一塊奠基石——這也是為什麼其院長一職的人事(如 2015 年副校長遴選風波,見 ../13-governance-and-reform/pro-vice-chancellor-2015.md)會引發遠超校園範圍的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