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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的最後一夜——2021 港大移除「恥辱柱」始末

學運 多方印證 約 4,025 字 · 8 分鐘 更新

野史區 · 14 模塊 · 紀念物存廢檔案。 本篇按證據強度歸屬陳述,各方説法並置,不裁定。涉在世個人以「姓+先生/女士」指代或直用知名藝名。本篇所述以 2021–2023 年媒體報道、港大官方公告及當事人公開聲明為據。


一句話定位: 2021 年 12 月 22 日深夜至 23 日凌晨,矗立港大校園 24 年的《國殤之柱》在未公開知會雕塑家本人的情況下被工人拆解,裝入貨櫃運離,港大官方援引《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法律風險」;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先生(Jens Galschiøt)聲稱作品屬其私有財產,並稱此舉是「對民主的罪行」。


《國殤之柱》是什麼?它在港大矗立了多久?

《國殤之柱》(Pillar of Shame)是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為紀念 1989 年六四天安門廣場鎮壓遇難者而創作的銅質雕塑。作品高約 8 米,由 50 具扭曲人體堆疊構成,底部鑄有銘文「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老者不能永遠殺死年輕人),以黑色為主調象徵悼念。

1997 年,雕塑首次出現於維多利亞公園年度六四悼念活動,隨後由港大學生會安排移入校園。1998 年港大學生會(HKUSU)舉行全民投票,以 1,629 對 561 票決議將雕塑永久置於黃克競樓(Haking Wong Building)平台;此後 24 年,學生會每年於六四前為雕塑舉行清洗儀式。


移除前:「五天限期」與高志活的律師信

據 HKFP 報道,港大法律代表於 2021 年 10 月初致函,要求在 10 月 13 日下午 5 時前移走雕塑,限期僅五天。高志活先生 10 月 8 日公開聲明稱,他經由媒體報道才得知移除要求,「未收到任何官方正式通知」;強調「所有在海外展出的雕塑原則上均屬我個人所有」,並警告雕塑歷經 24 年已較脆弱,非專業處理將造成無法彌補損壞。

10 月 12 日,其律師致函港大申明高志活先生為合法擁有人,表示「願意並準備好親自取走」,請求三個月寬限期。然而,據 HKFP,其代表直至 12 月 24 日——雕塑移走翌日——才收到港大法律團隊的回覆。


那一夜發生了什麼?移除過程的經過如何?

2021 年 12 月 22 日深夜約 11 時,港大校園內,數十名身穿黃色安全帽的工人抵達黃克競樓平台。據 HKFP 現場報道,保安人員在雕塑四周架設黃色路障,並以白色圍幕及膠布將區域封閉,阻擋旁觀者及記者視線;現場可持續聽到電動工具及鐵鏈的轟鳴聲。

以下為經媒體報道印證的當夜關鍵時序:

時間節點 事件
2021-12-22 約 23:00 工人進場,圍幕封閉雕塑區域,動用電動工具(HKFP
2021-12-23 凌晨 雕塑被分為上下兩部分,以吊機吊起,裝入等候的貨運鐵櫃(HKFP
2021-12-23 早上 載有貨櫃的貨車駛離港大校園(HKFP
2021-12-23 日間 港大校務委員會發布官方聲明(HKU Press Release

操作在聖誕節前夕深夜進行。彼時正值學生寒假期間,在場目擊者極少。現場照片及影片顯示,工人將雕塑以保護膜包裹並分段起吊,移送至貨櫃。


港大校方給出了哪些理由?

港大校務委員會 2021 年 12 月 23 日官方聲明列出三項理由:

一、法律風險:「最新法律意見告知大學,繼續展示該雕塑將根據香港殖民地時期頒佈的《刑事罪行條例》(Crimes Ordinance),令大學面臨法律風險」,具體條款外界引用為第十條(煽動性刊物及物品相關規定)。

二、安全理由:聲明提及「雕塑老化引起的潛在安全問題」,認為繼續展示存在結構安全隱患。

三、權屬主張:校務委員會明確指出,「從未有任何個人或團體獲得大學批准在校園展示該雕塑,大學有權隨時對其作出適當處理。」

聲明同時表示,校方已決定「將雕塑存放於倉庫,並繼續就任何適當的後續行動尋求法律意見」。時任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先生(Arthur Li)其後亦表示,雕塑的產權「尚不十分清晰,我們仍在調查之中」。


高志活先生如何回應?產權爭議的各方立場是什麼?

高志活先生向多家媒體發出聲明。據 Al Jazeera 報道,他形容此事是「對民主的罪行」(a crime against democracy),並稱:「這是一種壓迫方式——告訴人們什麼都不要做,不要談論這場鎮壓。」

在產權問題上,高志活先生堅持雕塑為其私有財產;據 VOA 中文報道,他估算若雕塑受損,重新制作費用高達約 120 萬歐元(約 1,000 萬港元)。他亦表示曾於 2013 年親赴港大為雕塑維修,認為港大已認可其永久陳設。

各方立場如下表並置:

立場方 核心主張 來源
港大校務委員會 雕塑從未獲官方批准;依法律意見移除;雕塑已存於倉庫 HKU 官方聲明 2021-12-23
高志活先生(藝術家) 雕塑屬其私有財產;校方未與其協商;將追索損償 Al Jazeera 2021-12-23
港大學生會(2021 年已被港大切斷關係) 學生會 1998 年投票支持永久展示,但已無發言渠道 Wikipedia HKUSU
丹麥外交部長科費德先生(Jeppe Kofod) 通過藝術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將向中方提出關切 HKFP 2020 年背景報道

本檔不裁定各方產權主張,相關法律程序至本檔編寫時(2026 年 6 月)仍未有公開終局判決。


事件發生在什麼背景下?與港大學生會解體有何關聯?

2021 年 12 月的移除行動,是 2020 年《國家安全法》實施後香港高校一系列變化的組成部分。據 HKFP 報道,港大早於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國家安全法律風險」為由切斷與港大學生會(HKUSU)的官方關係;同年 7 月因學生會成員就 7 月 1 日傷警事件發表聲明,港大進一步中止全部聯繫。學生會自此喪失對黃克競樓平台的管理權,歷來由學生會主持的《國殤之柱》年度清洗儀式亦隨之中斷,雕塑的實際維護主體消失。

2021 年 10 月港大首次要求移除雕塑,距學生會被解綁僅數月;12 月付諸實行,選擇聖誕假期深夜操作。多家媒體記者對這一時機的刻意性予以報道與評述。


雕塑移走後的命運如何?2023 年的新進展是什麼?

港大官方聲明稱雕塑將「存入倉庫」,但未公開説明具體地點。據 The Art Newspaper 2023 年 5 月報道,雕塑自 2021 年 12 月起被存放於港大旗下位於元朗的嘉道理農業研究中心(Kadoorie Centre)。

2023 年 5 月 5 日,香港國安警察以「煽動顛覆」案為由,持手令將雕塑扣押為證物,自嘉道理中心移走。高志活先生聲明形容扣押「駭人聽聞」,指雕塑被「用作對付香港民主運動的證據」;他其後透露懷疑當局已發出逮捕令,當局拒絕正面回應。


這是「國殤之柱」作為港大學運符號的終結嗎?

作為實物,矗立港大 24 年的《國殤之柱》已不復存在於原址;原平台其後被改設為休憩座位區。高志活先生其後宣佈開放雕塑複製權,放棄商業版權限制,條件是所得利潤須全數用於支持香港民主運動。據 Wikipedia,各地陸續出現複製品,海外港人社羣亦在年度六四悼念活動中持用其圖像及橫幅。是否構成「終結」,各方立場不一;本檔呈現事實經過,不作裁斷。


各方説法對照表

議題 港大官方 高志活先生 港大學生會 國際媒體/評論
移除原因 《刑事罪行條例》法律風險 + 安全考慮 校方無合法權限、未經知會、屬政治施壓 — (已無發言渠道) 與國安法後的政治環境直接掛鈎
產權歸屬 從未批准,大學有處置權 屬藝術家私有財產,永久借展港大 1998 年投票支持永久展示 法律結論未有定論
移除時機 按校委會決議執行 聖誕深夜、學生放假,刻意迴避關注 多方媒體指出時機之刻意
雕塑去向 存入倉庫 下落未知、拒絕溝通 2023 年證實存於嘉道理中心後遭警扣

打碼説明: 在世個人以「姓+先生/女士」處理;港大現任管理層以職銜稱呼,不具名。高志活(Jens Galschiøt)為其藝名/廣為流通的中譯名,照錄。各方陳述據來源如實呈現,本檔不裁定法律責任及產權歸屬。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