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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被「斷絕關係」——2021 港大與學生會切割及評議會風波

學運 多方印證 約 3,834 字 · 8 分鐘 更新

野史區 · 14 模塊 · 深檔之四。 本篇按證據強度分層陳述,多方説法並置,不裁定。涉在世或案件關聯個人,以「姓名全稱」照錄已公開報道的名字,案情敍述依據法庭記錄及媒體報道。


一句話結論: 2021 年 7 月 13 日,港大宣佈不再承認成立逾百年(1912年10月16日創立)的香港大學學生會(HKUSU)在校內角色,導火索為評議會以 30 票贊成、2 票棄權 通過對七一刺警自戕者梁健輝表示「深切哀悼」及「感激其犧牲」的動議;其後 4 名評議會成員於 2021 年 8 月被捕,2023 年 9 月以煽惑傷人罪認罪,分別被判囚 24 個月(上訴後減至 15 個月)


百年基業:港大學生會是什麼組織?

香港大學學生會(HKUSU,以下簡稱「學生會」)於 1912 年 10 月 16 日 在港大首屆學年開課約一個月後成立,初名「香港大學聯合會」(Hong Kong University Union),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大學學生會組織之一。1949 年,學生會正式向警方登記為獨立社團,並更名為現稱;「團結、獨立」成為其會訓,奠定了此後逾七十年獨立於校方運作的法律基礎。

在整個二十世紀下半葉,學生會以出版刊物《學苑》、參與社會議題及學界聯署著稱,亦曾積極參與 1989 年六四聲援活動(見本模塊「1989 六四聲援與國殤之柱」專檔)。進入 2010 年代,學生會在多場香港社會運動中發聲,至 2021 年風波前,校方對學生會的正式承認關係延續了一百多年。


2021 年 4 月:校方首次切斷財務與設施聯繫

風波的最早信號在 2021 年 4 月下旬浮現,早於 7 月動議約兩個半月。2021 年 4 月 30 日,港大教務長向全體學生髮出信函,宣佈三項即時措施:停止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終止向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收回學生會會室等設施管理權。

校方在聲明中將理由歸結為學生會「反覆將校園作為政治宣傳平台」、發表「煽動性且可能涉及違法的言論」,以及向校方提出「不實指控」,損害了多年建立的互信。聲明稱「大學不是法外之地,有責任維護全體教職員和學生的福祉」。此次行動令學生會在財務與場地層面已與校方實質切斷,只是「正式承認」的頭銜尚未取消。


7 月 1 日:七一事件與梁健輝

2021 年 7 月 1 日,香港迴歸 24 週年紀念日當天,一名男子(梁健輝,時年 50 歲)在銅鑼灣持刀刺傷一名警員後,以刀自戕身亡。事件當日在香港社會引發廣泛爭議;警方將其定性為孤狼襲警,有報道亦將事件置於《國家安全法》(2020 年生效)實施後香港社會政治高壓的背景下解讀。各方對梁健輝的行為性質及動機有截然不同的定性,本檔並置陳述,不裁定。


7 月 7 日:評議會緊急會議與悼念動議

2021 年 7 月 7 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就七一事件通過一項動議。據多份媒體報道及其後法庭文件,動議內容包括:對梁健輝的離世「深切哀悼」(express deep sadness)、向其家屬致意,以及表示「感激其為香港作出的犧牲」(appreciate his sacrifice to Hong Kong)。

投票結果 票數
贊成 30 票
棄權 2 票
反對 0 票
出席評議會總人數 32 人

動議通過後隨即在學生會社交媒體公佈,在香港社會迅速引發強烈批評。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即公開表態,稱此動議「令我感到憤怒,以行政長官、港大監督及普通市民三種身份」


7 月 9 日:道歉與幹事局總辭

動議通過後兩日,2021 年 7 月 9 日,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聲明撤回動議,表示無意鼓勵違法行為,幹事局全體成員即時辭職。然而,道歉與撤回並未阻止校方及執法機構的後續行動。


7 月 13 日:港大宣佈「不再承認」

2021 年 7 月 13 日,香港大學正式發表聲明,宣佈「不再承認香港大學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現有在校內的角色」,同時宣佈「嚴肅調查」評議會事件,並清空學生會「民主牆」佈告板上的所有材料。

港大官方聲明(2021 年 7 月 13 日): 校方「強烈譴責(學生會)公然為暴力美化、挑戰社會道德底線,並損害整個港大大家庭聲譽及利益」的行為。(來源:新浪軍事 2021-07-13)

這是校方對學生會正式承認關係的終結。學生會自 1912 年創立1949 年獨立註冊 以來,與港大的制度關係至此中斷,歷時約 109 年。


7 月 15–21 日:學生會綜合大樓被收回

校方在宣佈切斷承認關係後兩日,7 月 15 日向學生會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於七日內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Composite Building)。7 月 21 日,學生會遷出,大樓門鎖當日由工作人員更換,保安人員駐守場外,學生會評議會議事廳亦被封閉,校方以「裝修」為由説明。綜合大樓的失去,意味着學生會喪失了在校園內運作的實體據點。


7 月 16 日–8 月:國安警察搜查與入校禁令

日期 事件
2021 年 7 月 16 日 國家安全警察搜查學生會辦公室
2021 年 8 月 4 日 港大校務委員會宣佈:全體出席 7 月 7 日會議的評議會成員禁止進入校園,約 44 人受影響
2021 年 8 月 18 日 國家安全警察逮捕 4 名前評議會成員
2021 年 9 月 2 日 港大宣佈解除 18 名學生的禁令,其餘 26 名學生仍被禁止入校

校務委員會在 8 月 4 日聲明中將入校禁令定性為「即時風險管控措施」,援引理由為涉事學生的在場將令大學面臨「嚴重法律及聲譽風險」。聲明指,學生會的行為屬「嚴重不當」,是企圖「為暴力襲擊美化開脱」。對此,港大學術團體中亦出現異聲: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隨即宣佈辭去校務委員會委員職務,批評有關措施違反正當程序,另有 7 名校務委員聯署要求撤回禁令。


4 名評議會成員被捕與審訊

2021 年 8 月 18 日,國家安全警察逮捕 4 名港大學生會前評議會成員,被捕者均為 19 至 20 歲的在學或前在學學生:郭永皓(前會長)、張敬生(評議會主席)、容仲軒(外務副主席)及 Chris Todorovski(前學生宿舍代表)。4 人最初被懷疑「宣揚恐怖主義」,依據《國家安全法》第 27 條(最高刑期 10 年),獲准以保釋候審。

案件歷經多次押後,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控方撤回「宣揚恐怖主義」控罪,4 名被告改以「煽惑有意圖傷人」罪名認罪(最高刑期 7 年)。4 人其後各被判處 24 個月監禁;就上訴,香港上訴法院於 2024 年 9 月裁定原審量刑起點過高,將刑期削減至 15 個月。


這是「解散」嗎?各方解讀並置

「切割」事件發生後,各方對學生會法律地位的解讀存在分歧:

校方立場(官方): 港大僅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並未主動「解散」學生會本身。學生會作為依《社團條例》獨立註冊的社團,其法律存續須由學生會自行決定。

部分媒體及學界觀察: 由於校方同步終止代收會費、收回所有場地及設施,學生會實際上已喪失運作條件,形同被「迫解散」。據多方報道,學生會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前後已宣告停止運作,建制歷時 109 年至此終結。

學生會成員方: 多名評議會成員被逮捕或禁止入校,公開回應的空間受限;現有資料未見成員就學生會未來運作作出集體聲明。

各方陳述並置,本檔不裁定。


連鎖效應:其他大學學生會

港大切割事件對香港高校學生組織產生了連鎖影響。2021 年 7 月中旬,香港嶺南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相繼宣佈停止代收各自學生會的會員費,令香港多間主要大學學生會幾乎同步失去校方代收經費渠道。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其後於 2021 年 10 月宣告解散,歷時約 50 年,聲明中對外部壓力錶示「深切遺憾」。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