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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檔案:法律學院(全港最古老的法律學院)

學術 約 10,975 字 · 23 分鐘 更新

模塊:01 學術 · 深度專檔 更新日期:2026-07-10 本篇深度梳理港大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的歷史、建制、研究版圖、課程與實務訓練。它是全港最古老的法律學院。學院層概覽見 faculties.md;半世紀通史另見 law-faculty-history.md


一、歷史:從社科學院的一個繫到獨立學院

在 1969 年法律系正式建系之前,法律教育在港大早有淵源但地位邊緣。據維基百科,港大自 1920 至 1930 年代已開始講授法律相關課程,但當時法律僅作為文學士(Arts degree)學位下的一個組成部分,並非獨立學科建制——直至近四十年後,法律教育才在港大真正獲得獨立系所地位。這段「前史」説明,法律學院 1969 年建系並非「從零開始」,而是港大數十年零散法律教學積累後的一次制度化收編。

一個常被略過的過渡環節,是建系前夕的校外課程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1964 至 1969 年間,港大曾透過校外進修部(Extra-mural Studies)開辦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的兼讀制校外 LLB 課程——學歷由倫敦大學頒授,港大隻承擔教學。這一安排既回應了本地對正規法律訓練的需求,也暴露出「學歷仍須外求」的結構性缺陷,成為 1969 年設立本地學位法律系的直接鋪墊。

為何非辦不可。 在本地法學院出現之前,習法幾乎等同於出洋——法律是一個高度依賴海外、門檻極高的行業,只有負擔得起赴英訓練者才進得去。據港大出版社院史專著書評,當時的官方對此並非無感:書評引述當年一位註冊總署(Registrar General)官員的慨嘆,稱一門偉大專業的大門對無殷實家底者緊閉,「近乎是一樁憾事」。港大法律系的設立,正是要把「法律教育」從「精英的出洋特權」轉化為「本地可得的專業路徑」。

寒微的起點。 學院日後的規模,襯得起步之樸素。據同一書評,1969 年的法律系設於堅道(Caine Road)的校舍內,3 名教師、40 名學生;半個多世紀後,它已是擁有約 80 名全職教研人員、學生數以千計、遷入專屬大樓的世界級學院(見第五節)。從堅道的幾間課室到百週年校園的十一層塔樓,這條上升曲線本身,就是香港法律教育「本地化」進程的縮影。

港大法律學院校史港大法律學院維基:

年份 事件
1969 社會科學學院下設立法律系(Department of Law)1969 年 9 月開課,3 名教師、40 名學生起步
1972 開辦法律專業證書(PCLL)課程
1978 升為法律學院(School of Law)
1984 升格為獨立的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
  • 首任系主任:據維基,Dafydd Evans 教授(由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LSE 借調)為創系主任,任系主任及後來的院長至 1987 年,1989 年獲頒 OBE 以表彰其對法律教育的貢獻。
  • 據維基,港大法律系開課時「few students dared to enrol」的草創處境,後被記入 HKU Press 出版的 50 週年院史(Christopher Munn 著,1969–2019)。

香港法律執業資格之源

  • LLB(三年制法學士)與 PCLL(1972 起)是據校史首批獲認可可直接執業的本地大學資格;PCLL 據維基為「香港首條完整的本地執業培訓路徑」。
  • 港大亦培養了香港首位法律博士(PhD in Law)——據 港大法律學院,Peter Wesley-Smith 為港大首位法律 PhD。

PCLL 的一次改制。 PCLL 並非一成不變。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香港於 1999 至 2001 年進行了一輪「法律教育及培訓檢討(Review of Leg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檢討結論推動 PCLL 改革,把課程重心進一步移向實務技能訓練(如草擬、訴訟、事務處理)而非純知識灌輸。這輪檢討(即業界慣稱的 Redmond-Roper 檢討)奠定了此後 PCLL 作為「執業前技能橋樑」的定位:LLB/JD 提供法律知識底座,PCLL 則負責把學生「訓練成能上手的準執業者」。


二、今日建制

港大法律學院校史,法律學院傳統上設兩部:

單位 英文
法律系 Department of Law
專業法律教育部 Department of Professional Legal Education

這條兩部分工,對應的正是香港法律訓練的兩個階段:法律系承擔 LLB、JD、LLM 等學術與知識性教育,專業法律教育部則專責 PCLL 這一執業前的技能訓練。兩者一「知識」一「技能」,把「學法」與「入行」兩段清楚分開,也各自對接不同的評審與資歷標準。

據維基,2024 年起兩部整合為單一結構(unitary structure)——原先「知識教學(法律系)」與「執業訓練(專業法律教育部)」的建制分野被打通,改由統一架構統籌本科到職業教育的全鏈條,具體內部安排以官方頁為準。

院長譜系。 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與維基條目,學院自 1969 年起歷任系主任/院長可考;創系的 Dafydd Evans 教授任期最長(1969–1987),奠定了學院的制度骨架。現任院長為 Fu Hualing(傅華伶)教授(陳氏人權與責任講座教授;據公開公告獲續任,2025-11 起進入第二個任期)。

涉及個別前院長的校政爭議(如 2015 年副校長遴選風波),按 BLP 與校政分工歸入野史區,本篇不展開,詳見 ../13-governance-and-reform/pro-vice-chancellor-2015.md


三、研究版圖:七所中心的分工

法律學院的研究並非鋪在一張平面上,而是由七所研究中心/研究所分領域承託。據港大法律學院研究頁維基條目,各中心成立年份與主攻方向如下:

研究中心 英文 成立 主攻方向
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 CCPL (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1995 憲法、人權、法治、比較公法;出版 Scopus 收錄的《亞太人權與法律期刊》
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所 AIIFL (Asi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1999 公司法、金融法、國際金融,為學院金融法研究的樞紐
法律與科技中心 Law and Technology Centre 2001 資訊科技法、知識產權、法律信息系統
黃乾亨中國法研究中心 Philip K.H. Wong Centre for Chinese Law 2009 中國法、普通法與大陸法比較,涵蓋刑事、公法、商法
醫學倫理與法律中心 CMEL (Centre for Medical Ethics and Law) 2012 醫學倫理、生命科技法、醫療與法律交叉議題
跨學科法律研究中心 CILS (Centre for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Studies) 2023 法律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
私法中心 Centre for Private Law 2025 合同、侵權、財產等私法領域

從年份可讀出一條清晰的擴張軌跡:1990 年代先立公法(CCPL)與金融法(AIIFL)兩塊基石,回應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與「一國兩制」憲制實驗的雙重需求;2000 年代補上科技法與中國法;2010 年代後延伸到醫學倫理,2020 年代再添跨學科與私法——研究佈局始終緊貼香港作為普通法法域、國際商埠與兩地接口的現實定位。

幾塊招牌的分工。 據港大法律學院研究頁,CCPL 的項目大致落在比較人權、實證法律研究、平等與反歧視、國際法在本地法秩序中的適用、司法研究與公法治理等方向,並出版 Scopus 收錄的《亞太人權與法律期刊》;AIIFL 則是學院公司法與金融法研究的樞紐,長年以公開講座與學術會議把海外知名學者請到香港。其中 AIIFL 的金融法研究與商學院、經濟金融領域多有交疊,可對照 deepdive-business-economics.md;黃乾亨中國法中心的普通法/大陸法比較,則與內地生及兩地法律議題相通(見 ../16-mainland-students/welcome.md)。

學術分量。 學院聚集了一批在華語與國際法學界具影響力的學者。據港大法律學院教員頁,憲法學者 Albert Chen(陳弘毅)教授(陳張蘭月憲法學講座教授)在中英文期刊與專著中發表逾 200 篇論文或章節,長期研究香港法律體系、基本法與法治。

金融法方向的國際能見度尤為突出。據 AIIFL 團隊頁,Douglas Arner 教授(嘉里控股法學講座教授)是 AIIFL 的聯合創辦人及前任所長,研究橫跨金融監管、金融科技(FinTech)與監管科技(RegTech);其個人著作達 18 本、論文與報告逾 200 篇,按 SSRN 總下載量位列全球作者前 50、法律作者前 15;他主導開發的《FinTech 導論》線上課程 2018 年在 edX 上線,累計學習者逾 10 萬、遍及幾乎所有國家。這類研究把港大法律學院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現實需求直接扣在一起(金融領域對照 deepdive-business-economics.md)。學院的研究強度,正是其在 QS 學科榜長期居前的底盤之一(見第九節)。


四、課程譜系

層級 課程
本科 法學士 LLB;及與社科/商科合辦雙學位(BSocSc(政治與法律)& LLB、BBA(Law)& LLB,見 programs.md)
研究生(職業) 法律博士 JD(為非法律本科生而設的兩年制)、法律專業證書 PCLL(執業必經)
研究生(學術) 法學碩士 LLM(多個專業方向)、MPhil / PhD

據維基,JD 是為非法律本科背景者設的密集課程;PCLL 是香港執業律師/大律師培訓的必經環節之一。三條職業路徑相互銜接:LLB 或 JD 提供法律學位,PCLL 完成執業前技能訓練,方可入行(選課與雙學位詳見 programs.md)。

LLM 的專業分流。 LLM 並非鐵板一塊,而是切成多個專業方向,讓不同背景的法律人各取所需。據港大法律學院 LLM 頁,常設專業方向包括:

LLM 方向 定位
仲裁與爭議解決 跨學科培訓談判、調解、仲裁,呼應香港的國際仲裁中心地位
公司與金融法 面向成熟商業金融體系中的公司/金融法問題
中國法 供有意專攻中國法或涉華業務者系統研習內地法律體系
人權 以亞太區域關切為重心,兼及普世人權議題
科技與知識產權法 深研科技、知識產權領域的前沿法律與政策
普通法碩士 (MCL) 專為非普通法法域(尤指內地)法律畢業生而設

其中普通法碩士(Master of Common Law, MCL) 尤具制度意義。據校史,該課程自 1997 年起,已為逾 350 名內地法官與政府官員提供普通法訓練,是港大法律學院連接兩地法律體系的獨特角色。

跨境雙學位。 學院與多所海外一流法學院合辦雙學位,讓學生在兩個法域取得學歷。據校史,合作院校包括英屬哥倫比亞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倫敦大學學院(UCL)、蘇黎世大學、北京大學與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研究合作則延伸至劍橋大學、新南威爾士大學與新加坡國立大學。這張網絡把港大法律學位嵌入了全球普通法與比較法的教研版圖。

LLB 與 JD 的分工。 兩條本地法律學位入口面向不同人羣。據港大法律學院本科頁,LLB 是四年制本科學位(2004–05 學年由三年改為四年),長期是港大收生分數最高、競爭最烈的課程之一;它既可單獨修讀,也可與政治學、商學等組成雙學位(BSocSc(政治與法律)& LLB、BBA(Law)& LLB),讓學生在法律之外兼備一門專業底色。據留學資料整理,JD 則是兩年制研究生學位,專為非法律本科背景者而設——本科唸了工程、金融、翻譯的人,可循 JD 轉軌法律。兩條路殊途同歸,最終都要過 PCLL 這道關(見第七節)。這種「LLB / JD 並存雙入口」的設計,在普通法世界裏並不常見,是香港法律教育的一個結構特徵。


五、家在鍾宇東樓:實體空間與實務訓練

法律學院曾長期「寄居」於校內不同建築,直到有了自己的門牌。據港大法律學院建築頁鍾宇東樓(Cheng Yu Tung Tower)2012 年隨百週年校園(Centennial Campus)一併落成,是學院自 1969 年在堅道起步、輾轉校內多處後首座獨立專屬大樓——十一層的塔樓集中了教員辦公室、法律圖書館、課室與演講廳,也第一次給了這所全港最古老的法學院一個完整的「家」。大樓以已故商人鄭裕彤命名,其落成被學院視為發展史上的一個新篇章。

大樓的設計直接服務於法律訓練的實務面。同據建築頁,樓內設有模擬法庭(Mooting Chamber)訟辯實驗室(Advocacy Laboratories)、學術會議室、研究中心與研究生研習中心,以及臨牀法律教育中心(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Centre)——把課堂、研究與實操壓縮在同一棟樓裏。

從課堂到當事人。 港大法律學院的實務訓練不止於模擬。據學院臨牀法律教育頁,學院在校內運作一項免費法律諮詢計劃(Free Legal Advice Scheme),掛靠於當值律師服務(Duty Lawyer Service)之下,向大學成員及公眾提供初步法律意見。修讀臨牀法律教育課程的學生藉此接觸真實個案,鍛鍊執業技能並培養義務法律服務(pro bono)文化——這把「紙上的法律」與「當事人的法律」之間的距離,縮短到一棟樓、一間諮詢室之內。計劃的服務對象既包括大學成員,也向公眾開放,讓法學院的實務訓練同時具備一層面向社會的公共服務意義。


六、規模與影響

港大法律學院維基:

指標 數值
學生(2023) 1,810
全職學術人員(2025) 80
教師來源法域 約 17 個

在司法與法律界的影響方面,維基援引稱港大法律學院培養了香港相當比例的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及多位律政高層與司法人員。據維基百科條目,港大法律學院校友羣體覆蓋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三位律政司司長,以及約三分之一的資深大律師羣體,另有逾二十位歷屆行政會議及立法會成員出身港大法律學院;條目並稱,香港各級高等法院逾半數法官為港大法律學院畢業生。

司法機構裏的具體比例。 維基條目並給出可核的分層數字。據該條目截至 2024 年 9 月的統計,港大法律學院畢業生在香港各級法院佔比如下:

法院層級 港大法律畢業生 / 總數
上訴法庭法官 10 / 13
原訟法庭法官 15 / 28
區域法院法官 25 / 41

越往高層,港大背景的比重越高——這組數字把「逾半數法官出身港大法律」的概括,落到了可數的席位上。據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Ribeiro 大法官 2024 年在法律學院 55 週年慶典上的演講,法律學院自 1969 年建系以來,已發展為香港法律職業培訓體系中具支柱地位的機構。

寫進院史的貢獻。 港大在 2019 年迎來建系五十週年,據港大出版社院史專著書評,Christopher Munn 博士所著《A Special Standing in the World: The Faculty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69–2019》基於檔案、出版物與口述訪談寫成,交替講述學院自身歷史與它如何參與塑造香港現代法律體系。書評梳理了學院幾項常被忽略的制度性貢獻:參與推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起草與倡導;並在 1997 年前參與把約 600 條主體法例、逾 1,000 項附屬法例譯成中文的工程——為「雙語法制」的落地提供了學術與人力支撐。書評據此稱,港大法律學院的歷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現代香港法律的歷史」。

涉及具體現任司法/政府官員的人物條目,按 BLP 與校政分工歸入相關模塊,本篇僅作學院層面的羣體性事實陳述,不點名現任官員。


七、三分格局:香港法律教育與 PCLL 樽頸

港大法律學院的「第一」,須放進香港法律教育的整體格局裏才看得清。今日香港開辦法律學位的院校共三所據維基整理,除 1969 年建系的港大外,城市大學法律學院2004 年成立、2006 年正式掛牌的中大法律學院先後加入,港大是其中最古老的一所。據港大法律學院本科頁,港大亦於 2004–05 學年把 LLB 由三年制改為四年制,以回應法律畢業生所需能力的變化。

LLB 與 JD 並存的雙入口。 與多數普通法法域不同,香港同時保留 LLB(本科)與 JD(研究生)兩條通往法律職業的入口。據留學資料整理,學生既可循本科 LLB、也可循研究生 JD 進入執業軌道——兩條路最終都匯入同一道窄門:PCLL。

PCLL 樽頸。 香港法律職業的真正瓶頸不在拿到法律學位,而在擠進 PCLL據留學資料整理的公開數據,2023–24 學年全港全日制 PCLL 學額約 680 個,其中港大約 300 個、中大與城大各約 190 個;而每年三校授出的法律學位約 1,100 個(LLB 約 390、JD 約 230),連同 LLM 及海外背景申請者一同競逐,競爭比約 2–3:1。同一資料並稱,每年約 38% 達到學術門檻的申請者最終拿不到 PCLL 學額——這道窄門,是香港法律人共同的成年禮。海外法律畢業生則須先補修轉換課程(涵蓋香港法核心科目)方能申請。

在這道窄門前,港大 JD 的往績相對穩。同據該資料援引港大 2023 年畢業出路調查,該屆逾 85% JD 畢業生於同年取得 PCLL 學額,且此比例已連續五年高於 82%;資料將此歸因於港大 JD 的學術聲譽,以及學院與本地大型律所長期的實習關係(招生與選科詳見 programs.md)。


八、訟辯台上:國際模擬法庭的戰績

法律訓練裏最接近「實戰」的一環,是模擬法庭(mooting)——在虛擬法庭裏,學生就疑難法律問題撰寫書狀、口頭辯論,由資深法律人評分。據港大法律學院模擬法庭頁,學院每年遴選學生代表出戰各項國際賽事,其中最具分量的是 Philip C. Jessup 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被視為規模最大、最負盛名的模擬法庭賽事之一。

港大代表隊近年成績穩定。據港大法律學院研究博客,在 2026 年 Jessup 賽事中,港大隊先奪區域賽總冠軍,再於華盛頓舉行的國際賽階段,憑書狀綜合分在逾 700 支隊伍中位列全球第 9,並摘得表彰最佳書狀的 M. Cherif Bassiouni 獎——這是港大自 2006 年以來首度再奪此獎。另據 2021 年賽事記錄,港大隊奪得當年區域冠軍,取得被告方最佳書狀獎,併成為當年唯一晉身國際淘汰賽的香港隊伍,在逾 550 隊中列第 25。

Jessup 之外,港大也在專門領域的模擬法庭賽事上有名次。據《香港律師》整理,港大代表隊曾在國際紅十字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賽中於 26 隊裏列第 4,知識產權模擬法庭隊則在預賽後躋身前 8。這類戰績,是學院把「書本上的法律」推向「法庭上的法律」這條訓練線(見第五節臨牀法律教育)的又一註腳——模擬法庭與免費法律諮詢一前一後,構成了從「演練」到「真實當事人」的完整實務閉環。


九、國際排名:QS 學科榜的位置變動

港大法律學院在 QS 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法律與法學研究)中長期位居全球前列。據維基條目,早在 2019 年,學院即在 QS 法律學科排名列全球第 18 位、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法律排名列第 22 位,是當年亞洲名列前茅的法學院之一。據港大法律學院官方通訊,學院在 2025 年 QS 學科排名中位列全球第 15 位據港大官方新聞稿,在其後發佈的 2026 年 QS 學科排名中,法律學科排名調整為全球第 20 位。這一年度波動(15 位→20 位)在 QS 學科排名的方法論下並不罕見——學科排名年度間的名次浮動,往往受評價指標權重微調、同行評議樣本變化等因素影響,不必然反映學院實質教研水平的升降,本篇據多個年份官方口徑如實陳述,具體排名方法論爭議詳見 ranking-methodology-and-critiques.md

無論具體名次如何浮動,港大法律學院多年來穩定保持在全球法律學科前 20–25 名區間內,是港大所有學院中排名最穩定、也最常被官方公關材料引用的學科之一;放在亞洲範圍看,它同樣長期居於區域法學院的最前列。


十、常見問答

港大法律學院是香港最古老的法學院嗎? 是。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維基條目,它 1969 年建系,早於城市大學與 2004 年成立的中大法律學院,是香港三所法學院中最古老的一所。

在港大讀了法律,就能當律師嗎? 不能自動執業。據留學資料整理,LLB 或 JD 只是法律學位,之後須再考入並修畢法律專業證書(PCLL)才具執業資格;而全港 PCLL 學額有限、競爭約 2–3:1,每年約三分之一達標申請者拿不到學額。港大 JD 畢業生近五年取得 PCLL 學額的比例穩定在 82% 以上。

LLB 和 JD 有什麼區別? 據港大本科頁留學資料,LLB 是四年制本科學位(可讀雙學位),面向中學畢業生;JD 是兩年制研究生學位,專為非法律本科背景者轉軌而設。兩者都通向 PCLL。

從入學到執業,大約要幾年? 以本科路徑粗算:據港大本科頁,四年制 LLB 之後,再修畢一年制 PCLL,方具執業資格,其後仍須完成律師事務所或大律師的實習/見習期。研究生路徑則是兩年 JD 加一年 PCLL。換言之,「法律學位到手」不等於「可以執業」,PCLL 與實習是繞不開的後半程。

港大法律的國際排名多少? 據港大官方新聞稿,在 2026 年 QS 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法律與法學研究)中列全球第 20 位;近年多在全球前 15–25 名區間浮動(詳見第九節)。它是香港排名最高的法學院之一,也長年位居亞洲法學院前列。


十一、查無 / 待補

  • 學生/師資精確人數(最新):不同年份口徑不一(官方頁作約 2,500 學生的現狀概述,維基則載 2023 年約 1,810 學生),本篇並置標註,最新以學院年報為準。
  • 2024 年「單一結構」整合細節:兩部整合的內部安排以官方頁為準——標「以官方頁為準」。
  • 逐年 QS/THE 精確名次:2020–2024 年間的年度名次未見完整官方彙總,本篇只列有官方或權威條目支撐的年份(2019、2025、2026)。
  • 各研究中心的最新規模與產出:成立年份據維基整理,中心的人員與項目數以各中心官網為準。
  • 涉校政/法治爭議條目:按分工歸入模塊 13–18,本篇不展開。

來源

相關閲讀

互見:faculties.md · departments.md · programs.md · deepdive-arts-socsci.md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