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檔案:法律學院(全港最古老的法律學院)
模塊:01 學術 · 深度專檔 更新日期:2026-07-10 本篇深度梳理港大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的歷史、建制、研究版圖、課程與實務訓練。它是全港最古老的法律學院。學院層概覽見 faculties.md;半世紀通史另見 law-faculty-history.md。
一、歷史:從社科學院的一個繫到獨立學院
在 1969 年法律系正式建系之前,法律教育在港大早有淵源但地位邊緣。據維基百科※,港大自 1920 至 1930 年代已開始講授法律相關課程,但當時法律僅作為文學士(Arts degree)學位下的一個組成部分,並非獨立學科建制——直至近四十年後,法律教育才在港大真正獲得獨立系所地位。這段「前史」説明,法律學院 1969 年建系並非「從零開始」,而是港大數十年零散法律教學積累後的一次制度化收編。
一個常被略過的過渡環節,是建系前夕的校外課程。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1964 至 1969 年間,港大曾透過校外進修部(Extra-mural Studies)開辦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的兼讀制校外 LLB 課程——學歷由倫敦大學頒授,港大隻承擔教學。這一安排既回應了本地對正規法律訓練的需求,也暴露出「學歷仍須外求」的結構性缺陷,成為 1969 年設立本地學位法律系的直接鋪墊。
為何非辦不可。 在本地法學院出現之前,習法幾乎等同於出洋——法律是一個高度依賴海外、門檻極高的行業,只有負擔得起赴英訓練者才進得去。據港大出版社院史專著書評※,當時的官方對此並非無感:書評引述當年一位註冊總署(Registrar General)官員的慨嘆,稱一門偉大專業的大門對無殷實家底者緊閉,「近乎是一樁憾事」。港大法律系的設立,正是要把「法律教育」從「精英的出洋特權」轉化為「本地可得的專業路徑」。
寒微的起點。 學院日後的規模,襯得起步之樸素。據同一書評※,1969 年的法律系設於堅道(Caine Road)的校舍內,3 名教師、40 名學生;半個多世紀後,它已是擁有約 80 名全職教研人員、學生數以千計、遷入專屬大樓的世界級學院(見第五節)。從堅道的幾間課室到百週年校園的十一層塔樓,這條上升曲線本身,就是香港法律教育「本地化」進程的縮影。
| 年份 | 事件 |
|---|---|
| 1969 | 於社會科學學院下設立法律系(Department of Law);1969 年 9 月開課,3 名教師、40 名學生起步 |
| 1972 | 開辦法律專業證書(PCLL)課程 |
| 1978 | 升為法律學院(School of Law) |
| 1984 | 升格為獨立的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 |
- 首任系主任:據維基,Dafydd Evans 教授(由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LSE 借調)為創系主任,任系主任及後來的院長至 1987 年,1989 年獲頒 OBE 以表彰其對法律教育的貢獻。
- 據維基,港大法律系開課時「few students dared to enrol」的草創處境,後被記入 HKU Press 出版的 50 週年院史(Christopher Munn 著,1969–2019)。
香港法律執業資格之源
- LLB(三年制法學士)與 PCLL(1972 起)是據校史首批獲認可可直接執業的本地大學資格;PCLL 據維基為「香港首條完整的本地執業培訓路徑」。
- 港大亦培養了香港首位法律博士(PhD in Law)——據 港大法律學院※,Peter Wesley-Smith 為港大首位法律 PhD。
PCLL 的一次改制。 PCLL 並非一成不變。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香港於 1999 至 2001 年進行了一輪「法律教育及培訓檢討(Review of Leg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檢討結論推動 PCLL 改革,把課程重心進一步移向實務技能訓練(如草擬、訴訟、事務處理)而非純知識灌輸。這輪檢討(即業界慣稱的 Redmond-Roper 檢討)奠定了此後 PCLL 作為「執業前技能橋樑」的定位:LLB/JD 提供法律知識底座,PCLL 則負責把學生「訓練成能上手的準執業者」。
二、今日建制
據 港大法律學院校史※,法律學院傳統上設兩部:
| 單位 | 英文 |
|---|---|
| 法律系 | Department of Law |
| 專業法律教育部 | Department of Professional Legal Education |
這條兩部分工,對應的正是香港法律訓練的兩個階段:法律系承擔 LLB、JD、LLM 等學術與知識性教育,專業法律教育部則專責 PCLL 這一執業前的技能訓練。兩者一「知識」一「技能」,把「學法」與「入行」兩段清楚分開,也各自對接不同的評審與資歷標準。
據維基,2024 年起兩部整合為單一結構(unitary structure)——原先「知識教學(法律系)」與「執業訓練(專業法律教育部)」的建制分野被打通,改由統一架構統籌本科到職業教育的全鏈條,具體內部安排以官方頁為準。
院長譜系。 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與維基條目,學院自 1969 年起歷任系主任/院長可考;創系的 Dafydd Evans 教授任期最長(1969–1987),奠定了學院的制度骨架。現任院長為 Fu Hualing(傅華伶)教授(陳氏人權與責任講座教授;據公開公告獲續任,2025-11 起進入第二個任期)。
涉及個別前院長的校政爭議(如 2015 年副校長遴選風波),按 BLP 與校政分工歸入野史區,本篇不展開,詳見
../13-governance-and-reform/pro-vice-chancellor-2015.md。
三、研究版圖:七所中心的分工
法律學院的研究並非鋪在一張平面上,而是由七所研究中心/研究所分領域承託。據港大法律學院研究頁※與 維基條目※,各中心成立年份與主攻方向如下:
| 研究中心 | 英文 | 成立 | 主攻方向 |
|---|---|---|---|
| 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 | CCPL (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 1995 | 憲法、人權、法治、比較公法;出版 Scopus 收錄的《亞太人權與法律期刊》 |
| 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所 | AIIFL (Asi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 1999 | 公司法、金融法、國際金融,為學院金融法研究的樞紐 |
| 法律與科技中心 | Law and Technology Centre | 2001 | 資訊科技法、知識產權、法律信息系統 |
| 黃乾亨中國法研究中心 | Philip K.H. Wong Centre for Chinese Law | 2009 | 中國法、普通法與大陸法比較,涵蓋刑事、公法、商法 |
| 醫學倫理與法律中心 | CMEL (Centre for Medical Ethics and Law) | 2012 | 醫學倫理、生命科技法、醫療與法律交叉議題 |
| 跨學科法律研究中心 | CILS (Centre for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Studies) | 2023 | 法律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 |
| 私法中心 | Centre for Private Law | 2025 | 合同、侵權、財產等私法領域 |
從年份可讀出一條清晰的擴張軌跡:1990 年代先立公法(CCPL)與金融法(AIIFL)兩塊基石,回應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與「一國兩制」憲制實驗的雙重需求;2000 年代補上科技法與中國法;2010 年代後延伸到醫學倫理,2020 年代再添跨學科與私法——研究佈局始終緊貼香港作為普通法法域、國際商埠與兩地接口的現實定位。
幾塊招牌的分工。 據港大法律學院研究頁※,CCPL 的項目大致落在比較人權、實證法律研究、平等與反歧視、國際法在本地法秩序中的適用、司法研究與公法治理等方向,並出版 Scopus 收錄的《亞太人權與法律期刊》;AIIFL 則是學院公司法與金融法研究的樞紐,長年以公開講座與學術會議把海外知名學者請到香港。其中 AIIFL 的金融法研究與商學院、經濟金融領域多有交疊,可對照 deepdive-business-economics.md;黃乾亨中國法中心的普通法/大陸法比較,則與內地生及兩地法律議題相通(見 ../16-mainland-students/welcome.md)。
學術分量。 學院聚集了一批在華語與國際法學界具影響力的學者。據港大法律學院教員頁※,憲法學者 Albert Chen(陳弘毅)教授(陳張蘭月憲法學講座教授)在中英文期刊與專著中發表逾 200 篇論文或章節,長期研究香港法律體系、基本法與法治。
金融法方向的國際能見度尤為突出。據 AIIFL 團隊頁※,Douglas Arner 教授(嘉里控股法學講座教授)是 AIIFL 的聯合創辦人及前任所長,研究橫跨金融監管、金融科技(FinTech)與監管科技(RegTech);其個人著作達 18 本、論文與報告逾 200 篇,按 SSRN 總下載量位列全球作者前 50、法律作者前 15;他主導開發的《FinTech 導論》線上課程 2018 年在 edX 上線,累計學習者逾 10 萬、遍及幾乎所有國家。這類研究把港大法律學院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現實需求直接扣在一起(金融領域對照 deepdive-business-economics.md)。學院的研究強度,正是其在 QS 學科榜長期居前的底盤之一(見第九節)。
四、課程譜系
| 層級 | 課程 |
|---|---|
| 本科 | 法學士 LLB;及與社科/商科合辦雙學位(BSocSc(政治與法律)& LLB、BBA(Law)& LLB,見 programs.md) |
| 研究生(職業) | 法律博士 JD(為非法律本科生而設的兩年制)、法律專業證書 PCLL(執業必經) |
| 研究生(學術) | 法學碩士 LLM(多個專業方向)、MPhil / PhD |
據維基,JD 是為非法律本科背景者設的密集課程;PCLL 是香港執業律師/大律師培訓的必經環節之一。三條職業路徑相互銜接:LLB 或 JD 提供法律學位,PCLL 完成執業前技能訓練,方可入行(選課與雙學位詳見 programs.md)。
LLM 的專業分流。 LLM 並非鐵板一塊,而是切成多個專業方向,讓不同背景的法律人各取所需。據港大法律學院 LLM 頁※,常設專業方向包括:
| LLM 方向 | 定位 |
|---|---|
| 仲裁與爭議解決 | 跨學科培訓談判、調解、仲裁,呼應香港的國際仲裁中心地位 |
| 公司與金融法 | 面向成熟商業金融體系中的公司/金融法問題 |
| 中國法 | 供有意專攻中國法或涉華業務者系統研習內地法律體系 |
| 人權 | 以亞太區域關切為重心,兼及普世人權議題 |
| 科技與知識產權法 | 深研科技、知識產權領域的前沿法律與政策 |
| 普通法碩士 (MCL) | 專為非普通法法域(尤指內地)法律畢業生而設 |
其中普通法碩士(Master of Common Law, MCL) 尤具制度意義。據校史※,該課程自 1997 年起,已為逾 350 名內地法官與政府官員提供普通法訓練,是港大法律學院連接兩地法律體系的獨特角色。
跨境雙學位。 學院與多所海外一流法學院合辦雙學位,讓學生在兩個法域取得學歷。據校史※,合作院校包括英屬哥倫比亞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倫敦大學學院(UCL)、蘇黎世大學、北京大學與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研究合作則延伸至劍橋大學、新南威爾士大學與新加坡國立大學。這張網絡把港大法律學位嵌入了全球普通法與比較法的教研版圖。
LLB 與 JD 的分工。 兩條本地法律學位入口面向不同人羣。據港大法律學院本科頁※,LLB 是四年制本科學位(2004–05 學年由三年改為四年),長期是港大收生分數最高、競爭最烈的課程之一;它既可單獨修讀,也可與政治學、商學等組成雙學位(BSocSc(政治與法律)& LLB、BBA(Law)& LLB),讓學生在法律之外兼備一門專業底色。據留學資料整理※,JD 則是兩年制研究生學位,專為非法律本科背景者而設——本科唸了工程、金融、翻譯的人,可循 JD 轉軌法律。兩條路殊途同歸,最終都要過 PCLL 這道關(見第七節)。這種「LLB / JD 並存雙入口」的設計,在普通法世界裏並不常見,是香港法律教育的一個結構特徵。
五、家在鍾宇東樓:實體空間與實務訓練
法律學院曾長期「寄居」於校內不同建築,直到有了自己的門牌。據港大法律學院建築頁※,鍾宇東樓(Cheng Yu Tung Tower) 於 2012 年隨百週年校園(Centennial Campus)一併落成,是學院自 1969 年在堅道起步、輾轉校內多處後首座獨立專屬大樓——十一層的塔樓集中了教員辦公室、法律圖書館、課室與演講廳,也第一次給了這所全港最古老的法學院一個完整的「家」。大樓以已故商人鄭裕彤命名,其落成被學院視為發展史上的一個新篇章。
大樓的設計直接服務於法律訓練的實務面。同據建築頁※,樓內設有模擬法庭(Mooting Chamber)、訟辯實驗室(Advocacy Laboratories)、學術會議室、研究中心與研究生研習中心,以及臨牀法律教育中心(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Centre)——把課堂、研究與實操壓縮在同一棟樓裏。
從課堂到當事人。 港大法律學院的實務訓練不止於模擬。據學院臨牀法律教育頁※,學院在校內運作一項免費法律諮詢計劃(Free Legal Advice Scheme),掛靠於當值律師服務(Duty Lawyer Service)之下,向大學成員及公眾提供初步法律意見。修讀臨牀法律教育課程的學生藉此接觸真實個案,鍛鍊執業技能並培養義務法律服務(pro bono)文化——這把「紙上的法律」與「當事人的法律」之間的距離,縮短到一棟樓、一間諮詢室之內。計劃的服務對象既包括大學成員,也向公眾開放,讓法學院的實務訓練同時具備一層面向社會的公共服務意義。
六、規模與影響
據 港大法律學院維基※:
| 指標 | 數值 |
|---|---|
| 學生(2023) | 約 1,810 人 |
| 全職學術人員(2025) | 約 80 人 |
| 教師來源法域 | 約 17 個 |
在司法與法律界的影響方面,維基援引稱港大法律學院培養了香港相當比例的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及多位律政高層與司法人員。據維基百科條目※,港大法律學院校友羣體覆蓋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三位律政司司長,以及約三分之一的資深大律師羣體,另有逾二十位歷屆行政會議及立法會成員出身港大法律學院;條目並稱,香港各級高等法院逾半數法官為港大法律學院畢業生。
司法機構裏的具體比例。 維基條目並給出可核的分層數字。據該條目截至 2024 年 9 月的統計※,港大法律學院畢業生在香港各級法院佔比如下:
| 法院層級 | 港大法律畢業生 / 總數 |
|---|---|
| 上訴法庭法官 | 10 / 13 |
| 原訟法庭法官 | 15 / 28 |
| 區域法院法官 | 25 / 41 |
越往高層,港大背景的比重越高——這組數字把「逾半數法官出身港大法律」的概括,落到了可數的席位上。據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Ribeiro 大法官 2024 年在法律學院 55 週年慶典上的演講※,法律學院自 1969 年建系以來,已發展為香港法律職業培訓體系中具支柱地位的機構。
寫進院史的貢獻。 港大在 2019 年迎來建系五十週年,據港大出版社院史專著書評※,Christopher Munn 博士所著《A Special Standing in the World: The Faculty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69–2019》基於檔案、出版物與口述訪談寫成,交替講述學院自身歷史與它如何參與塑造香港現代法律體系。書評梳理了學院幾項常被忽略的制度性貢獻:參與推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起草與倡導;並在 1997 年前參與把約 600 條主體法例、逾 1,000 項附屬法例譯成中文的工程——為「雙語法制」的落地提供了學術與人力支撐。書評據此稱,港大法律學院的歷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現代香港法律的歷史」。
涉及具體現任司法/政府官員的人物條目,按 BLP 與校政分工歸入相關模塊,本篇僅作學院層面的羣體性事實陳述,不點名現任官員。
七、三分格局:香港法律教育與 PCLL 樽頸
港大法律學院的「第一」,須放進香港法律教育的整體格局裏才看得清。今日香港開辦法律學位的院校共三所:據維基整理※,除 1969 年建系的港大外,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與 2004 年成立、2006 年正式掛牌的中大法律學院先後加入,港大是其中最古老的一所。據港大法律學院本科頁※,港大亦於 2004–05 學年把 LLB 由三年制改為四年制,以回應法律畢業生所需能力的變化。
LLB 與 JD 並存的雙入口。 與多數普通法法域不同,香港同時保留 LLB(本科)與 JD(研究生)兩條通往法律職業的入口。據留學資料整理※,學生既可循本科 LLB、也可循研究生 JD 進入執業軌道——兩條路最終都匯入同一道窄門:PCLL。
PCLL 樽頸。 香港法律職業的真正瓶頸不在拿到法律學位,而在擠進 PCLL。據留學資料整理的公開數據※,2023–24 學年全港全日制 PCLL 學額約 680 個,其中港大約 300 個、中大與城大各約 190 個;而每年三校授出的法律學位約 1,100 個(LLB 約 390、JD 約 230),連同 LLM 及海外背景申請者一同競逐,競爭比約 2–3:1。同一資料並稱,每年約 38% 達到學術門檻的申請者最終拿不到 PCLL 學額——這道窄門,是香港法律人共同的成年禮。海外法律畢業生則須先補修轉換課程(涵蓋香港法核心科目)方能申請。
在這道窄門前,港大 JD 的往績相對穩。同據該資料援引港大 2023 年畢業出路調查※,該屆逾 85% JD 畢業生於同年取得 PCLL 學額,且此比例已連續五年高於 82%;資料將此歸因於港大 JD 的學術聲譽,以及學院與本地大型律所長期的實習關係(招生與選科詳見 programs.md)。
八、訟辯台上:國際模擬法庭的戰績
法律訓練裏最接近「實戰」的一環,是模擬法庭(mooting)——在虛擬法庭裏,學生就疑難法律問題撰寫書狀、口頭辯論,由資深法律人評分。據港大法律學院模擬法庭頁※,學院每年遴選學生代表出戰各項國際賽事,其中最具分量的是 Philip C. Jessup 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被視為規模最大、最負盛名的模擬法庭賽事之一。
港大代表隊近年成績穩定。據港大法律學院研究博客※,在 2026 年 Jessup 賽事中,港大隊先奪區域賽總冠軍,再於華盛頓舉行的國際賽階段,憑書狀綜合分在逾 700 支隊伍中位列全球第 9,並摘得表彰最佳書狀的 M. Cherif Bassiouni 獎——這是港大自 2006 年以來首度再奪此獎。另據 2021 年賽事記錄※,港大隊奪得當年區域冠軍,取得被告方最佳書狀獎,併成為當年唯一晉身國際淘汰賽的香港隊伍,在逾 550 隊中列第 25。
Jessup 之外,港大也在專門領域的模擬法庭賽事上有名次。據《香港律師》整理※,港大代表隊曾在國際紅十字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賽中於 26 隊裏列第 4,知識產權模擬法庭隊則在預賽後躋身前 8。這類戰績,是學院把「書本上的法律」推向「法庭上的法律」這條訓練線(見第五節臨牀法律教育)的又一註腳——模擬法庭與免費法律諮詢一前一後,構成了從「演練」到「真實當事人」的完整實務閉環。
九、國際排名:QS 學科榜的位置變動
港大法律學院在 QS 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法律與法學研究)中長期位居全球前列。據維基條目※,早在 2019 年,學院即在 QS 法律學科排名列全球第 18 位、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法律排名列第 22 位,是當年亞洲名列前茅的法學院之一。據港大法律學院官方通訊※,學院在 2025 年 QS 學科排名中位列全球第 15 位;據港大官方新聞稿※,在其後發佈的 2026 年 QS 學科排名中,法律學科排名調整為全球第 20 位。這一年度波動(15 位→20 位)在 QS 學科排名的方法論下並不罕見——學科排名年度間的名次浮動,往往受評價指標權重微調、同行評議樣本變化等因素影響,不必然反映學院實質教研水平的升降,本篇據多個年份官方口徑如實陳述,具體排名方法論爭議詳見 ranking-methodology-and-critiques.md。
無論具體名次如何浮動,港大法律學院多年來穩定保持在全球法律學科前 20–25 名區間內,是港大所有學院中排名最穩定、也最常被官方公關材料引用的學科之一;放在亞洲範圍看,它同樣長期居於區域法學院的最前列。
十、常見問答
港大法律學院是香港最古老的法學院嗎? 是。據港大法律學院校史※與 維基條目※,它 1969 年建系,早於城市大學與 2004 年成立的中大法律學院,是香港三所法學院中最古老的一所。
在港大讀了法律,就能當律師嗎? 不能自動執業。據留學資料整理※,LLB 或 JD 只是法律學位,之後須再考入並修畢法律專業證書(PCLL)才具執業資格;而全港 PCLL 學額有限、競爭約 2–3:1,每年約三分之一達標申請者拿不到學額。港大 JD 畢業生近五年取得 PCLL 學額的比例穩定在 82% 以上。
LLB 和 JD 有什麼區別? 據港大本科頁※與 留學資料※,LLB 是四年制本科學位(可讀雙學位),面向中學畢業生;JD 是兩年制研究生學位,專為非法律本科背景者轉軌而設。兩者都通向 PCLL。
從入學到執業,大約要幾年? 以本科路徑粗算:據港大本科頁※,四年制 LLB 之後,再修畢一年制 PCLL,方具執業資格,其後仍須完成律師事務所或大律師的實習/見習期。研究生路徑則是兩年 JD 加一年 PCLL。換言之,「法律學位到手」不等於「可以執業」,PCLL 與實習是繞不開的後半程。
港大法律的國際排名多少? 據港大官方新聞稿※,在 2026 年 QS 世界大學學科排名(法律與法學研究)中列全球第 20 位;近年多在全球前 15–25 名區間浮動(詳見第九節)。它是香港排名最高的法學院之一,也長年位居亞洲法學院前列。
十一、查無 / 待補
- 學生/師資精確人數(最新):不同年份口徑不一(官方頁作約 2,500 學生的現狀概述,維基則載 2023 年約 1,810 學生),本篇並置標註,最新以學院年報為準。
- 2024 年「單一結構」整合細節:兩部整合的內部安排以官方頁為準——標「以官方頁為準」。
- 逐年 QS/THE 精確名次:2020–2024 年間的年度名次未見完整官方彙總,本篇只列有官方或權威條目支撐的年份(2019、2025、2026)。
- 各研究中心的最新規模與產出:成立年份據維基整理,中心的人員與項目數以各中心官網為準。
- 涉校政/法治爭議條目:按分工歸入模塊 13–18,本篇不展開。
來源
- HKU Faculty of Law — History — 官方
- HKU Faculty of Law (Wikipedia) — 二手
- 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HKU) — 官方
- HKU Law — Peter Wesley-Smith, HKU's first PhD in Law — 官方
- HKU Faculty of Law ranked by QS as World's No. 15 in 2025 · HKU Law E-Newsletter — 官方
- HKU leads in 2026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 — 官方
- SPEECH FOR 55th ANNIVERSARY OF LAW FACULTY · Mr Justice Ribeiro, HKCFA 2024 — 官方
- Research — Introduction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
- Our Building — Cheng Yu Tung Tower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
-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
- Master of Laws (LLM)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
- Mooting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
- HKU wins M. Cherif Bassiouni Award (Jessup 2026) · HKU Legal Scholarship Blog — 官方
- HKU JD–PCLL Pathway 2024 Data Review · StudyIn.HK — 二手
- Douglas Arner · AIIFL, HKU — 官方
- The Makings of a Truly Special Institution · Hong Kong Lawyer — 新聞
- A Round of Applause for HKU Moot Teams · Hong Kong Lawyer — 新聞
相關閲讀
- law-faculty-history.md — 港大法律學院半世紀通史(1969–至今)
- faculties.md · departments.md · programs.md — 學院/學系/課程總覽
- deepdive-business-economics.md — 商學與經濟金融深探(對照 AIIFL 金融法研究)
- ranking-methodology-and-critiques.md — 排名方法論與爭議
互見:faculties.md · departments.md · programs.md · deepdive-arts-socsci.md
來源 · 自行復核
- 官方HKU Faculty of Law — History
- 二手HKU Faculty of Law (Wikipedia)
- 官方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HKU)
- 官方HKU Law — Peter Wesley-Smith, HKU's first PhD in Law
- 官方HKU Faculty of Law ranked by QS as World's No. 15 in 2025 · HKU Law E-Newsletter
- 官方HKU leads in 2026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 · HKU Press
- 官方SPEECH FOR 55th ANNIVERSARY OF LAW FACULTY · Mr Justice R A V Ribeiro PJ, HKCFA 2024
- 官方Research — Introduction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Our Building — Cheng Yu Tung Tower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Master of Laws (LLM)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Mooting · Faculty of Law, HKU
- 官方HKU ranks 9th and wins M. Cherif Bassiouni Award (Jessup 2026) · HKU Legal Scholarship Blog
- 二手HKU JD–PCLL Pathway 2024 Data Review · StudyIn.HK
- 官方Douglas Arner · Asi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AIIFL), HKU
- 新聞The Makings of a Truly Special Institution · Hong Kong Lawyer
- 新聞A Round of Applause for HKU Moot Teams · Hong Kong Lawyer